红河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红河学院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行政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红河学院全校各学院以及行政管理部门。适用公共突发事件类型为: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
本预案所称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是指本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或校外学习实践中突然发生的,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无法预见的因素引起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紧急事故(事件)。
三、应对原则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生命至上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最大限度的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 应急指挥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为加强领导,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成立红河学院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处置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
人员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党委宣传部、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院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成员组成,负责相关力量的组织,信息收集及下达上报工作。
综合协调组: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相关学院负责。主要负责学生主观责任类事故(事件)的统筹协调;事故原因、过程调查;事故责任认定、善后处理等工作。
现场处置组:保卫处负责。主要协助公安等部门负责现场警戒,疏散现场人员,确保道路通畅,维护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医疗救护组: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保卫处配合。主要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助和转送医院救治工作及后续工作处理。
家属接待组:由学生处心理咨询室协助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做好伤亡学生家属的接待、安抚、解释工作,疏导家属心理,稳定家属情绪
宣传舆论组:党委宣传部负责,负责事故(事件)处理的对外正式发布,舆论的监控引导。
舆情监控组: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监控突发事故(事件)的网上网下舆情信息,及时做好反馈,掌握事件最新动态,便于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工作。
第三章 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一、意外伤害类事故的分类
本预案所指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校园踩踏事故、火灾、建筑物坍塌事故、意外因素引起的危险物品泄漏事故、突发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实验操作意外伤害事故。
二、意外伤害类事故的分级
根据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为Ⅰ级(特别重大),三人以上重伤为Ⅱ级(重大),三人以下重伤为Ⅲ级(较大),三人以上轻伤为Ⅳ级(一般)。有些意外伤害类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面广,受影响人数多,性质严重,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群体恐慌的突发事件为Ⅲ级(较大)。总之,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调整事件(事故)级别,适时调整事件(事故)应对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
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Ⅰ级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机关。
2.Ⅱ级(重大)事件
Ⅱ级(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学校相关职能和学院开展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3.Ⅲ级(较大)事件
Ⅲ级(较大)事件发生后,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学校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4.IV级(一般)事件
IV级(一般)事件发生后,由各学院相关部门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以启动本预案。
第四章 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一、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预防及教育工作
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必须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事前的预防及教育工作必须做到: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行院党委书记负总责,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加强对各班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各班级班委、团委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社团积极配合班主任管理,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映不良情况,便于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化解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遵纪守法、安全防范教育,特别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经常性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工作并传授遇到相关事故后的自救方法,加强大学生的危机处理能力培养,帮助形成自救意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和在事故(事件)发生后能将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
3.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各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学场所、生活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巡查,定期勘验教学和生活建筑及设施的安全系数,确保学校各项设施安全运转,加强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4.加强学院部门的协调运作。各学院应提高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预案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周末、新生报到和毕业生离校时节,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演练工作
加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第五章 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备案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障信息报送的及时与准确。
二、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故(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消防、应急救援等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1.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中应配备防刺背心、橡胶警棍、安全警戒带、急救包等物资。
2.溺水、交通事故处理中应配备救生衣、三角警示牌、安全警戒带等物资。
三、人员保障
各学院应组建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预备小组,预备小组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和各班班委组成,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四、资金保障
学校应专门划出一部分资金固定用于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理以及物资的购买储备和救援人员的培训。
五、惩处措施
从本预案正式颁行起,遇到突发事件(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后,预案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相应负责人必须及时就位,按照预案规定迅速、灵活、有效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若因相关负责人没有及时到位而导致事件(事故)形势进一步扩大,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依本预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六章 学生意外伤害类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
一、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事件和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校领导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应首先设法拉起警戒线,立即检查师生受伤情况,设置警示路障,防止其他车辆撞向事故车辆,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其次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的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拨打120求助,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人员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3.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事发现场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控制好肇事车辆,防止其逃逸,以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若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
4.校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同意,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消息。
5.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若有教师受伤,则由工会通知教师家属相关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和接待工作。
6.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属,由学生处、工会领导或相关学院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或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家属的食宿,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7.交通事故的补偿工作应依据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按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协助家长及教职工家属商谈补偿事宜。
8.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权益的,应当报告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校园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学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知情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处,保卫处汇报给学校领导,并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控制局势,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并尽快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将情况汇报给上级部门。
4.若有学生伤亡,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谈善后事宜,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在平时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校园踩踏事故发生。
三、意外因素引起的危险物质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危及师生安全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设置警戒线,防止师生误入。
2.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要立即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进行紧急处置。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排险。
4.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四、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发现和确认发生火灾的任何人员都应该立即向校园报警点、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警。 校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等级启动警报(连接、短促电铃警告),同时用广播系统向校园师生报警。
2.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现场周围立即设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进入,迅速开展救援,火灾事故须立即切断电源。
3.由应急领导小组迅速成立紧急疏散组,指挥事故现场学生的紧急疏散工作,疏通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根据现场情况和人流密度选择疏散线路,靠进出口和最不利疏散的区域内的学生可先安排疏散,再按照先疏散着火层,再上层,后下层的顺序引导学生迅速有秩序的离开事故现场,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若有学生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4.师生疏散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召集疏散学生在上风向的非事故威胁区域集合,清点人员,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
5.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疏散情况和救灾情况向学校领导及上级领导汇报,若有学生受伤、昏厥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6.灾情控制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按消防部门勘定的事故原因处置;若系人为因素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发生因消防安全事故而受伤害的,学校要及时做好与其家属的联系,及时送医院救治或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以正视听,维护稳定和秩序,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教学和生活设施,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和隔离栏,以免师生接近造成伤害。
2.校内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予以拆除。B、C级危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
3.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应立即拨打120、119请求帮助,对受伤师生及时组织抢救,对受困人员积极组织解救。同时,封锁事故现场,等待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
六、突发传染病疫情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疑是传染病人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24小时内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同时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召集应急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3.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将染病学生转送附近医院诊治,同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通报学生家属。
4.应急领导小组应派专人在医生的指导下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是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与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5.学生处应及时组织对学生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等群体防护措施,防止传染源扩散。
6.各学院应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常识。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七、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
1.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知情者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后勤管理部门。 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后勤管理处应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学生处及中毒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与中毒人员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查明中毒原因。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八、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体育课开课或考试前,授课老师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对患有心脏病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的学生不予参加体育运动项目,检查好体育器材的安全性,防止体育运动意外伤害情况发生。
2.若出现学生因体育运动而受到伤害首先应由体育教师按照学生受伤程度采取应急措施,若受伤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不严重则按照体育学院相关规定及救护常识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3.受伤较重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后应由授课老师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学院分管领导,及时通报学生家属。
4.若因体育器材发生故障导致学生受伤,授课老师应保护好现场,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5.后勤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好受损体育器械的维修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九、实验操作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1.教师在上课前尽可能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认真检查实验器材的安全可靠性,防止实验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2.学生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学生进行疏散,同时,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非油类物品着火,可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油类着火,可用干粉或灭火器进行灭火;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如果火势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19或报消防队求援,同时通知学校校领导进行处理,对于烧伤较重的学生。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3.学生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爆炸,实验教师应立即疏散周围学生,并尽快通知学校领导组织抢救,根据学生伤口情况,送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将事故尽快汇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处理。
4.在实验操作中,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5.学生在操作中,若发生中毒事件时,应立即使中毒者脱离环境。当气体浓度很大时,应注意自己要防止中毒,必要时可带防毒面具。救出学生后,应立即处于通风处,并通知学习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情况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进行抢救。
6.如果学生在操作中发生触电事故,实验室教师应立即切断电源,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尽快向学院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