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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假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保卫处通告〔2016〕14号)

 

各学院、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确保暑假期间我校师生员工的安全,使大家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重在预防”的思想——重视治安、防火、交通、人身、财产安全等,认真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在放假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好办公室等地方的水、电是否切断,库房、实验室、机房、贵重物品和设备保管室的技防物防措施是否到位,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看守,提前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暑假期间雨水较多,请大家认真检查本单位所使用和管辖范围内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处的门窗是否关好和反锁,玻璃是否破损;防风防雨措施是否到位;要特别注意易发生积水、内涝地方的情况。

三、请各学院特别注意——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专题会,交待假期安全事项;掌握好学生回家、旅游、留校等情况,收假后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

四、请家属区的各位师生——要相互理解、沟通和支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扰民。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安全;外出时切记关门关窗,关闭电源水龙头,反锁家门。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要多锁一把好锁,务必存放在保管处;严禁乱停乱放,有锁不锁。

五、请回家、外出旅游的师生——不要乘坐“黑车”,注意乘车安全,妥善保管好财物;不要有开“黑车”、酒驾、无证驾驶、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外开展活动时,要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如遇困难或意外事故,要及时向警方求助。

六、请各位同学——时刻保持和家人的沟通联系,切记向家里报告自己的行程或假期安排,不要长时间关闭手机或停机。积极预防各类诈骗活动。在室外学习时,要特别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七、请留校的同学务必管好自己,谨小慎微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闹事;晚上切勿在外留宿,按时回校;严禁采摘私人和学校里的花果;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断电、断水的良好习惯;住在一楼的,不要将包、衣服等放在靠窗处,以防窗口“钓鱼”。

(二)请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停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不乱停乱放;建议多上一把好锁,坚决杜绝有锁不锁的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逆行,不无证驾驶,骑车不超速。

(三)在校内时,请勿到有鸣潭西侧、正在建盖的学生活动中心、驾校等人少灯少树多草深的地方去;也不要到周边村庄、红河大道、校外石榴地等地去散步、看书等。尽量把自己的活动安排在图书馆、教室、宿舍等人多灯亮的室内场所。在外活动时,车辆、书包不要远离自己。

(四)晚上选择有灯的地方行走,避免单行夜路。尽量不要到校外的周边村庄、红河大道等地去散步、看书等。要结伴出行,晚出早归。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携带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严禁到有水的地方钓鱼、捕捞、游泳等。

(五)积极预防各类诈骗活动;凡是涉及钱的都要高度警惕。

八、预防溺水和火灾——严禁开展有危险的涉水活动,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外开展活动时,特别注意野外用火安全;主动预防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

九、在校内发生事故的或需要保卫处帮助的,请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3694110(明德校区门卫110服务中心)。

祝全校师生:暑假快乐,平安幸福。

红河学院保卫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