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近年来,进出我校车辆激增,校园交通隐患日趋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出入校园的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多达两千余辆,且有许多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国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电动车、摩托车。为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红河学院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红院行发【2014】170号文件),按照省、州、市各级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清理、整治我校交通秩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动车、摩托车管理(以下对电动车、摩托车简称“两车”)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校将由保卫处、学生处牵头,组织力量对校园内“两车”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对宿舍园区、教学楼、图书馆等主要场所清查、交通干道设卡核查等方式,将各种违规的“两车”清理出学校;集中清理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或违规的“两车”,持有人可抓紧补办车辆合法手续或自行处理违规 “两车”。
为保证师生的“两车”安全防盗,根据需要保卫处联系公安部门再度做好“两车”防盗芯片安装工作,车主自行选择安装。
(二)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行动。
自11月1日起,学校将联合公安部门到校开展对无牌、无证的违规“两车”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车辆依法采取查扣、收缴等措施。保卫处将组织力量加强对南大门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各类违规“两车”进校,同时在校区主要场所,核查各类违规“两车”,暂扣或清理违规“两车”。
(三)规范校内“两车”管理。
1、校内运行的“两车”,必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
2、凡在校园内使用的“两车”,车主须持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以部门为单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取校内通行资格。
二、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目前,学校已对校内停车位进行规范划线,因资源有限,请广大师生必须停放于停车位中,不足的可顺序停放在非禁停道路一侧,但不得阻碍道路,影响正常通行。若有大型活动时请配合、服从保卫处临时疏导管制。
主干道、部分路段和区域禁止停车规定:
(一)明德大道、镜德路(从南大门右行经音乐楼、教务处至工、理学院楼中间路口),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厚德路(南大门进入左行至嘉谷路)可按一侧顺序停放;
(三)镜明路(从明德门仁和路至食堂道路)未划停车位路段禁止停车;
(四)仁和大道全线禁止停车;文鼎楼周边非机动车请停放在畅和广场和主楼正门右侧平台;
(五)理、工学楼和博远楼中间广场,综合体育馆前广场,禁止机动车驶入停放;
(六)明德楼前禁止停放何车辆(除上级或州市考察来访临时停靠);
(七)沁园(湿地公园)、学生活动中心和图书馆前彩色地面区域,禁止驶入或停放任何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八)镜心长廊(博远楼前长廊全线、含教务处入口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九)任何区域内禁止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含非机动车);
(十)图书馆周边、宿舍园区“两车”自觉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
(十一)制式车场内严禁占位停放、严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停;
三、出入校园、校内行驶车辆管理
(一)禁止无牌车辆、噪音太大车辆进入校园;
(二)所有车辆出入校园大门,必须服从门卫安保人员管理、检查、登记;
(三)校内行驶或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安保人员疏导管理;必须按限速规定行驶;严禁在校园内飚车或轰鸣发车;
(四)出入校门请分道行驶:左道为外来车辆通道;右道为教职工车辆通道。禁止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混行、逆行。
四、经营商户和工程车辆管理
校内工程车辆、柠檬时代商户、食堂承包商、保洁车辆、雅庄宾馆商业车辆,必须到保卫处实名登记备案,并统一贴牌管理,且出入大门时必须走外来车辆通道(左道)。
五、禁止超速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校内行驶须控制在20km/h内,禁止在行驶途中接打电话、玩手机等。
六、工程车辆,尽量停放在项目施工场地附近。出入校园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掉落渣土或污染物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清理,禁止停放在交通主干线和停车场。
七、柠檬时代商户车辆,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出入,一律停在“健之佳”前小树林停车场,禁止占用校内其他车场、停车位,否则强行管制。
八、学生私家车自觉遵守学校交通规定,实习外出长期停放须到保卫处备案并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否则强行控管。
九、校园内禁止酒后驾车(含非机动车),发现报警依法处理。
为保证校园交通安全和规范管理,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同时把清理整治“两车”的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所有师生和校内务工人员。请各学院、学生处、团委等部门配合和协助保卫处做好 “两车”清理整治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共创平安校园。
特此通知。
红河学院
2018年10月12日